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18-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参照《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09版)》(附件六)执行,文件见学院网站规章制度版块。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8.9.20-2018.10.20
硕士:2018.9.20-2018.10.30
(三)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1、9月26日-10月5日 院系公示拟定等级、学生在系统中申请
申请者于2018年9月29日-10月5日登录http://gs.hust.edu.cn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2、10月6日-10月12日 导师审核
导师于2018年10月6日-10月12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13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3、10月12日-10月14日 班级上交评审材料
(1)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综合成绩排名和相关证明文件。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奖励加分;课程加权成绩算法:硕士二年级计算三高成绩,硕士三年级计算其他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培养计划上除了三高以外的其他全部成绩加权),博士二年级计算三高专题成绩加权,博士三年级计算所有必修课程(培养计划中的所有成绩加权)。奖励加分见评定细则。
(2)上交纸质版材料:
申请表(需导师签字)交班长,该部分纸质版材料在1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纸质版材料待评定结束后,签订打印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4、10月14日-10月30日 院系审核公示
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并将档案移交表电子版(附件四)抄送至研工部事务办:hustygbswb@163.com。
院系于10月15日登陆http://yjs.hust.edu.cn/epstar/login/index.js“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5、院系上报评选结果
各院(系)2017年10月30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6、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
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感恩回馈
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相关说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同学发现操作不当之处,第一时间致电辅导员赵广燕027-87542300。
请同学们严格把握评选时间结点,万勿错过。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