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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转】“第十届‘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细则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7-05-08 11:23:50点击次数:

欢迎经济学院研究生积极自荐和他荐,有意向的个人或者团队可以于5月18日前按要求提交材料,发送给院研会主席夏天翔95256469@qq.com

亲爱的研究生同学们:

“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作为华中科技大学德育工作的亮点,为我们树立了一个个道德榜样,以最生动真实的形式引导着我校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第十届“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即将开始,欢迎广大研究生积极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学生认可的品德模范评选出来,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研究生品德模范评选”组织委员会制定了实施办法,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提名和报名阶段

(1)宣传发动

主办单位发出《2017年第十届品德模范报名通知》和《评选细则》,并在校内主要新闻网站刊发,公布推荐研究生2017品德模范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动员在校学生参与推荐。

(2)院系推荐

各院系(所)活动研究生会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和推荐候选人或团体;各院系(所)活动研究生会要向全院公布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电子版登记表和事迹介绍等一起发送到本次活动的专用邮箱95256469@qq.com

院系推选委员会成员报名表请发至95256469@qq.com

截止时间:5月18日23:59。

各院系(所)推荐名额为1-2名,类别(五类奖项)不限。类别详细情况如下:

:奉献祖国模范。“忠者,德之正也。”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心怀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响应时代的号召,无私奉献。哪里需要我,我就到哪里去。

义:热心公益模范。“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热心各类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残助弱、公共服务等等志愿服务,让爱的光芒照亮人间大地。

勇:见义勇为模范。“有德必有勇。”勇于与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在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勇气和力量守护我们的家园。

责:责任先行模范。“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自觉履行个人义务,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自己负责。这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坚守。

毅:自强不息模范。“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用微笑面对平凡,用自信面对艰难。在挫折面对,不卑不亢,不畏不屈。用一颗有毅力的心,打败所有的苦难。

2、资格审查与现场展示评审阶段

由组委会到候选人所在学院征求意见、审查候选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候选人名单。由组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推选委员会(组委会+各院系学生代表评委),根据候选人的登记表和事迹资料和现场展示,推选出20名有效候选人。

3、网络公示及投票阶段

组委会搜集候选人详细资料,并开通本次活动专题网页,面向全校学生公布候选人事迹资料,进入网络公示及投票阶段。该环节将不公布候选人姓名、单位和照片,完全由广大同学根据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投票。

4、现场答辩评委会评选阶段

组委会组织成立专门的评委会,根据事迹资料和候选人陈述进行打分。评委会构成包括校内(组委会+各院系学生代表评委)和校外(武汉的兄弟院校、新闻媒体代表)两部分。组委会根据网络投票、定点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结果综合评定,选出十名品德模范。综合评定方法为:网络投票占5%,初评占25%,现场答辩评选表现打分占70%。

5、表彰阶段

十名品德模范分别获得与自己事迹相应的荣誉称号,其余十名有效候选人获提名奖,组委会举办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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