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班级:
筹备召开各院系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广大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将有利于加强我校各院系研究生会的建设,进一步推动研究生各项工作的开展,维护研究生正当权益,活跃和丰富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定于2017年6月下旬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第七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此次大会代表应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而且应是研究生中的优秀分子。代表应具有较高度的政治觉悟,积极参加校研会、院系研会工作,与广大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原则,能正确行使研究生代表的民主权利。
各班正式代表实行等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产生程序包括: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由班级提名产生。各班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多数学生意见,经本班党团组织协商,确定班级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单。
2、代表选举。召开本班全体研究生会议,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对院系提名和班级提名的代表候选人进行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1)各班选举参会代表,本次校研代会经济学院总代表数为8名,其中委员候选人1人,同时要求博士生代表数不少于1人;
(2)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结合院系实际工作,分配各班名额如下:
作为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提案工作拟为广大研究生维护正当权益、反映共同心声提供有效途径。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在会后将典型提案呈交相关部门,以得到各部门的答复。
提案可以是反馈问题,也可以是合理化建议。主题可以包括:(1)学校、学院改革发展;(2)学校、学院教育管理;(3)学风、学院校风和校园文化;(4)生活和后勤方面;(5)其他方面
各研究生班级组织应在学院党委、学院研工组的直接指导下,认真做好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