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社会奖学金评选规定,特制定《经济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条件》。目前,经济学院社会奖学金包括:顺德奖学金。指标数量:1个。现就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通过英语六级;综合成绩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60%;
2、做人尊重、坦诚、互信,做事认真、主动、创造;
3、具有较强的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协作、沟通能力,不断学习提高和团结进取的学业精神;
4、全面发展,乐于奉献,积极从事学生工作且满一年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家境有困难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社会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汇总表填写一栏,另附申请人事迹材料;于4月21日上午10点前交至学工组315室,电子版本发辅导员邮箱。
(2) 学院学生工作组组织评审;
(3) 获奖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本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属于经济学院研工组。
汇总表下载 u/cms/www/201405/20085103m9ac.xls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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