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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04-15 09:01:43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为了全面总结〇一五届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〇一五届毕业研究生(含2015年三月答辩、上会博士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于430 前完成汇总交至辅导员处。即日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申请者须于2015年4月15日—4月19日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6.各院(系、所)于2015年4月20日--24日在HUB系统上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工作,并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收齐后,于4月24日之前集中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东一区11号)。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步骤:

1、由学生工作组公布评选细则。

2、根据各评选条件,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申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者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3、导师签署意见。于4月19前提交至班长处汇总。

4、学院组织在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代表评议和投票,择优确定人选报院学生工作组。班级评选于4月22日之前完成,各班提交评选后的推荐名单至辅导员处,并提交纸质申请表。

5、院学生工作组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报研究生院。

三、几点说明

1.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抓实抓好。

2.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和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到自我教育。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4月14日

班级

指标数

2013专业硕士

10

2012理论硕士

7

2012应用硕士

11

2012博士

3

2011博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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