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选对象: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申请者须于2015年4月15日—4月19日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6.各院(系、所)于2015年4月20日--24日在HUB系统上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工作,并将《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收齐后,于4月24日之前集中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事务办(东一区11号)。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