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团支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团员转接组织关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程序
1、各院系分团委书记负责本院系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各院系毕业生辅导员协同配合,组织毕业生团员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团员身份教育,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派遣等系列教育中,使每名毕业生团员了解相关规定,督促毕业生团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各院系分团委至校团委领取空白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各院系分团委统一开具。各团支部应及时将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团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发给团员。
3、毕业生团员需填写《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内信息核实无误后由团员本人签字确认。登记表纸质档一式两份,交校团委和院系团委存档;登记表电子档发送至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邮箱。
二、注意事项
1、毕业生流动团员,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团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团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团组织。对于暂时确无法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由团员本人申请,团员原隶属院系分团委可保留其组织关系不超过2年,并将毕业生团员编入学生团支部,收缴团费、过团组织生活直至其办理转出手续。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团员本人向接收单位询问确认。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必要凭证,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因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由所在院系分团委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有效期但在18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由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团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不再给予补办。具体可参照《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见附件3)进行补办。
4、团员是否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团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团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或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团费、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团处理,并予除名。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团员,团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
5、各院系分团委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院系分团委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注意确认转接对象的团员身份,避免团青不分。年满28周岁的团员,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办理离团手续,不予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请于6月30日前向校团委提交相应电子档及纸质档。12月30日前提交介绍信存根。介绍信骑缝章处加盖院系分团委章。
附件: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u/cms/hust/201706/06152200dxik.xls
2《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u/cms/hust/201706/06152733l57p.doc
3 《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流程》u/cms/hust/201706/06152800yop0.doc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
经济学院分团委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