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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报送2016年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11-21 11:56:25点击次数:

学院各年级团支部:

为做好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现面向全院征集2016年我院学生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范围

1.在国际级、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的奖励(参照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推荐目录(校团委部分))。

2.在权威、核心等各类别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3.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限本科生)。

二、报送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报送成果为2016年所获得的学术成果,竞赛奖励须在2016年颁发,学术论文须在2016年见刊,专利须在2016年获得证书或受理通知书。

2.成果要求: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以华中科技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我校各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学员所取得或通过各级团组织开展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产生,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科生,学术期刊应以校团委公布目录为准。作者身份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署名为准。

3.项目申报形式:成果按项目报送,每个成果独立申报,同一成果同一报表,每一报表必须包括成果所有作者,按次排序;同一项目作者涉及多个院(系)的,由项目第一作者通过所在院(系)单位报送,不得重复申报。

4.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作品完成的实际指导者,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或竞赛报名表为准,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以相关论文、证书作者署名为准,同一项目多个指导教师应按工作量排序。

5.附件材料:所有成果都要通过报表报送,同时附证明材料复印件。竞赛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要附见刊论文复印件,专利要附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报送人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成果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11月25日前报送经济学院分团委(联系人:经济学院309办公室 彭鹤翔)。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生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是人才培养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素质的集中表现,对于展示我校人才培养成果、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

2.广泛动员,积极报送。各院(系)分团委要在本院系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动员,认真总结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各项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深入挖掘科技创新成果,要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经济学院分团委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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