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免研究生工作部署,现将经济学院2012级本科生各专业前三年总加权(不含加分项)进行公布,同时附上《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201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zh/1682.jhtml)。
专业前50%符合推免研究生基础条件的同学中欲申请免试研究生资格的,请亲自填写附件1中《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声明》;放弃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的,请亲自填写附件2中《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考核声明》并签字确认,并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将手写签字的声明上交至年级辅导员盛静波老师处。
2012级本科生各专业前三年总加权(附件3,不含加分项)公示2天,如有疑问者,请于2015年9月16日21:00前,联系年级辅导员盛静波老师。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5年9月15日
附件1:《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声明》u/cms/hust/201509/1514113103x4.doc
附件2:《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考核声明》u/cms/hust/201509/15141153xat5.doc
附件3:各专业前三年总加权(不含加分项)u/cms/hust/201509/15142806d63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