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丽华)12月14日下午15点,金融市场发展前沿系列讲座第二十三期在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103教室如期举行。此次讲座特邀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部总监朱元倩博士就“金融危机会重演吗?从巴塞尔协议谈起”进行报告。
在讲座开始之前,举行了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专业硕士导师受聘仪式,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党委书记江洪洋代表学院向朱元倩博士颁发了聘书。
随着世界经济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令人担忧的现象,对于下一场金融危机是否以及何时重演的讨论成为学界和业界都共同关注的一个话题。在11月18日上午举行的“第9届财新峰会:全球共探路”的“金融危机10周年,防范下一场危机”讨论会上,中国—中东欧金融公司董事长、中国工商银行原董事长姜建清指出全球经济金融结构失衡、各国债务高企、银行业趋于集中、影子银行的监管不足等因素,或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隐患。12月11日,前美联储主席耶伦也警告金融危机可能再次发生,并表达了对银行监管系统权力的丧失以及对银行业监管放松的担忧。这些金融权威的发言都体现了大家对下一次金融危机到来的担忧,也表明了对金融行业进行加强监管的必要性,这也构成了此次讲座的主旨。
此次讲座,来自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部的朱元倩博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重点介绍了目前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基石——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和演进的基本历程,在她看来,巴塞尔协议不断演进的历程就是代表金融监管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金融危机是否以及何时出现姑且不论,至少从人类社会的应对机制来讲,我们一直在努力进行金融监管和强化努力。
讲座伊始,朱元倩博士介绍了国际监管合作的形成及演进,她指出,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国际银行体系表现出国际银行业务快速发展,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不断增加,全球系统性金融风险日益上升的特征。正是这种背景下,富兰克林国民银行、德国赫斯塔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倒闭催生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建立。1975年2月,G10(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比利时、意大利、荷兰、加拿大、瑞典)成立了巴塞尔委员会并先后发布《对银行境外机构监管的报告》、《银行境外机构监管原则》、《跨国银行集团及跨境机构监管的最低标准》等监管要求,明确了巴塞尔委员会对跨国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规则。
在梳理了巴塞尔委员会的成立背景后,朱元倩博士从专业的角度系统介绍了巴塞尔协议I、巴塞尔协议II和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及改进历程。朱博士指出,三个协议的出台都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20世纪80年代,拉美债务危机(资本不足)和银行业的不平衡竞争加剧(日本银行显著扩张、表外业务快速增长)导致了巴塞尔协议I的出台,1988年7月巴塞尔I正式发布,提出了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充足率4%的监管要求。而全球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化、全球自由化对监管形成挑战、西方监管理念的变化等因素则是促使巴塞尔协议II出台的关键因素,与巴塞尔协议I相比较,巴塞尔协议II在框架设计、计量方法、管理理念和监管范围方面都有了改进,巴塞尔协议II创新的提出了三大支柱的监管框架:第一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第二支柱监督检查和第三支柱市场纪律。最后,朱博士系统地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暴露的问题及危机后的全球金融改革,特别阐述了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改进,包括提出了更高的资本要求,建立了流动性风险定量监管标准,引入了杠杆率监管标准、大额风险敞口监管标准和宏观审慎监管指标等。
朱元倩还向听众重点介绍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风险的计量方法。对于信用风险而言,朱博士指出,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存在过度依赖外部评级、风险敏感性不足、标准法和内评法结果缺乏可比性、各国计量结果之间缺乏一致性和可比性等问题。她说明了信用风险标准法改革的内容,包括细化敞口分类,合理确定风险驱动因子,校准风险权重和降低对外部评级的依赖等,同时她还向听众详细介绍了内部评级法的计量方法及改进措施。此外,朱博士还介绍了市场风险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下的计量方法和流程、操作风险标准法的主要内容。
在专业性分析之外,朱元倩对分析了巴塞尔协议全球实施的情况也做了评估,她认为目前巴塞尔协议实施进程并不让人乐观,这是由多方面因素导致的,但是,金融监管作为人类社会对抗金融危机袭来的重要手段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朱元倩最后还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金融监管的成本与收益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见解,并提出了“谁来监管监管者?”的质疑,并抛出了金融危机是否会重演的开放性问题留给大家思考。
经济学院金融学系方齐云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点评。他指出巴曙松教授对巴塞尔协议有较深入的研究,朱元倩博士作为巴老师的学生,一直坚持对巴塞尔协议进行研究,在本次讲座中朱博士对巴塞尔协议的产生背景以及演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与重要的事件联系在了一起,让大家对巴塞尔协议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另外,朱博士对巴塞尔协议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讲得很详细,其中核心的内容以及重要指标的演变也阐述的很细致,对我们研究控制金融系统风险具有重要的意义。最后,方教授指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很大,监管者应当思考如何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有效的监管。
在最后的交流互动环节中,朱元倩博士详细回答了听众所提出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房地产发展对金融市场带来的影响以及金融危机的周期性等相关问题。
“金融市场发展前沿系列讲座”是由张培刚发展经济学研究基金会、湖北省银行业协会、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武汉工商学院联合组织的一项大型学术公益活动,邀请国内外一流的金融理论研究和实务专才,讲授和介绍国内外当前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热点领域和重大理论前沿发展,进一步加深社会金融从业人员及在校师生对金融领域前沿发展的了解和对现代金融运行机制和规律的认识。
朱元倩博士,副研究员,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智库部总监,曾任原中国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副调研员。2010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金融工程方向,获管理学博士学位,美国北卡罗娜大学夏洛特分校联合培养。2010-2013年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原中国银监会从事博士后工作。先后在《管理世界》、《金融研究》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六十余篇,论文曾获“中国金融青年论坛三等奖”、“中国银监会系统青年论坛一等奖”等。独著《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协调》,合作著作《金融危机中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挑战与改进》、《巴塞尔资本协议III研究》、《巴塞尔III与金融监管大变革》等,合作译著《债务和魔鬼》。2013年被中国金融博物馆评为“中国青年金融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