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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2-03-25 16:49:15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我校资助中心特举办“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我院响应校资助中心的号召,特举办以“自强不息实现梦想,积极向上敢做经英”为主题的面向整个经院的大学生自强标兵评选活动,希望挖掘出同学们身边的正能量,激励更多的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自信、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地成长。

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自强类型

1. 志愿服务类:心中充满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 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的为其付出(如科研项目或者各类比赛),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取得一定成就。

3. 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的面对生活,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 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他们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 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报名方式

(一)线下报名:

1. 纸质申请表(扫楼时发放)。填好纸质申请表后与下述所需纸质材料订好一并投入报名箱;

2. 总成绩单(非单学期,申请人上交成绩单为大学期间所有成绩报表,需附上专业排名)、自强事迹详细介绍(内容尽量详尽,以大学事迹为主,字数不少于500字,写在纸质申请表中);

3.荣誉证书、实习证明、工时证明等复印件;

4.家庭情况调查表(仅克服贫困类);

5.残疾证明(仅身残志坚类)。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档可放入八栋、十三栋、十七栋、二十四栋或五栋楼下“经济学院自强标兵申请”纸盒内。

(二)线上报名

1.电子申请表。电子报名表可在经济学院官方公众号后台回复自强标兵申请表获取。

2.将以下材料按所列顺序制成pdf文件(可用全能扫描王)以学号+班级+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713340745@qq.com

1总成绩单(非单学期,申请人上交成绩单为大学期间所有成绩报表,需附上专业排名)、自强事迹详细介绍(内容尽量详尽,以大学事迹为主,字数不少于500字);

2荣誉证书、实习证明、工时证明等复印件;

3家庭情况调查表(仅克服贫困类);

4残疾证明(仅身残志坚类)

报名截止日期202141日晚24:00

四、评选流程

时间

任务

3.21-3.26

前期宣传/宣讲会准备

3.26

宣讲会

3.27-4.1

报名开始

4.1

报名截止

4.1-4.3

初选(院级评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

4.4

候选人名单公布

4.4-4.10

中期宣传同时候选人答辩准备

4.10

终选(答辩形式)

4.11

名单公示

4.10-4.13

整理材料

4.13-

后期宣传,向中心上交材料

五、评选结果及奖励

评选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

41日—43日,由院系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汇总报名材料,组建院级评委会统一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评出10名院级自强标兵候选人。评选过程严格按照活动组委会提供的评分细则进行。

第二轮:

410日,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学生代表公开投票选拔,评选出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

获得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21-2022学年自强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经济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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