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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1-10-08 16:17:58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21-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参照《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09版)》执行,文件见学院网站规章制度版块(同见附件0、附件0+)。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五)为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学生必须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方具备申请条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 号)文件要求,2019 级博士生须通过资格审查者可申请2017 级和 2018 级直博生须通过中期考核审查者方可申请。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 号)文件要求,2020 级及以上硕士生须通过中期考核方具备申请条件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6 级直博生和 2017 级、2018 级非直博生符合申请条件,未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的学生方可申请,且当年毕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2021.9.28-2021.11.15

(五)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1、9月30-10月13   学生在系统中申请

登录 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教育信息平 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四),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 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 A4 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 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五)

2、10月12-10月15     导师审核

导师于 2021 10 月 12 -10 月 15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 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六),10 月 16 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 为“同意该生申请”

3、10月16日前  班级提交成绩排名 、党支部提交鉴定表

各班级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综合成绩排名和相关证明文件。综合成绩=课程加权平均分+奖励加分;课程加权成绩算法:硕士二年级计算三高成绩,硕士三年级计算其他专业核心课程成绩(培养计划上除了三高以外的其他全部成绩加权),博士二年级计算三高专题成绩加权,博士三年级计算所有必修课程(培养计划中的所有成绩加权)。奖励加分见评定细则。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各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一)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二),报送学院党委。

4、10月18日-10月20日  院系审核公示、班级提交纸质版材料

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

院系于10月20日登陆http://yjs.hust.edu.cn/epstar/login/index.js“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5、班级提交纸质版材料

班级提交纸质版材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交班长,该部分纸质版材料在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311办公室,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

6、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

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7、感恩回馈

每位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七),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相关说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同学发现操作不当之处,第一时间致电辅导员袁悦027-87542300。

请同学们严格把握评选时间结点,万勿错过。


经济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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