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开题通知
2016级博士、其他年级未开题的博士、2016级硕士及各系负责人和各位导师:
一年一度的研究生开题工作即将开始,请各位认真准备,开题具体安排请听候各系的通知。
2016级专业硕士生开题时间在2017年12月5日至12月14日,2018年5月毕业答辩。
2016级博士生开题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
2016级学术型硕士2018年3月15日至3月20日开题,2019年5月毕业答辩。
(开题的相关材料和所需的表格可在经济学院网页研究生教育栏目下载)。
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7.10.30
请大家注意:
请各系负责人、导师和学生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执行,相关条例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第五章 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是一个全过程培养。硕士生入学后应尽早进入研究阶段,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接触课题,进入研究工作。通过选题答辩,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硕士生应该经常向导师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在撰写论文前应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课题的研究情况和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审查同意后可正式撰写论文。导师要经常了解和检查论文进展情况,并给予有力指导。
第二十二条 硕士生用于学位论文研究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论文选题要有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有一定意义;硕士学位论文应当有创新性或新见解并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条例
第五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
第二十七条 论文资格审查:博士论文资格审查一般安排在博士生入学后一至一年半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文献综述报告、课题来源与选题报告,学位论文的前期进展情况及其选题是否能达到博士论文的水平等。博士论文资格审查方式是由博士生向博士生指导小组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并进行答辩。根据博士生的选题报告、答辩情况、课程成绩和实际表现,由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核通过博士论文资格审查后报研究生院批准。通过博士论文资格审查后,博士生即可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博士论文资格审查者,一般在第一次论文资格审查后半年至一年内可再进行一次。
第二十八条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论文课题进行到中期(选题后一年左右),由博士生在院(系、所)组织的学术会议上作论文阶段进展报告,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的计划和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交与会者审议。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全体博士、硕士开题时应提供论文选题报告、文献综述报告,论文答辩时再提供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内容规范如下:(1)选题的目的、意义; (2)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3)论文研究思想、研究方法及创新点;(4)论文的研究内容(要求列出章节标题);(5)论文写作进度安排。导师对选题报告应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选题的目的、意义、选题是否可行等进行评价。
(2)文献综述报告;
研究生应阅读大量中外文献,博士生文献的最小阅读量为6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二。硕士的至少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并在此基础上撰写文献综述报告(1万字左右)。综述应对所读文献加以分析和综合归类,阐述现有文献的主要理论、观点、方法,指出现有文献已经解决的问题、所作出的贡献和不足之处,由此而提出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学生必须在中期考核时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选题后一年左右),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遇到的主要困难,克服困难的思路或方法。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下一步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等内容。博士生的中期进展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送交。导师对该生的中期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注意:因从2017年起,我院研究生论文答辩前都要送盲审,请大家要重视题环节,特别是专业硕士要按“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指引”的要求
完成开题和论文答辩。
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