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的贯彻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的贷款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国家贷款政策的要求,我们根据贵院系的人数确定贷款指标为:新生 25 人,老生 2 人,合计 27 人。
2、为确保每位申请贷款的同学能够顺利完成贷款手续,请院系负责人于 2015年8月16日-18日登陆迎新系统实施在线审核,19日-20日可登陆迎新系统查询院系审核状态。
请院系就贷款事宜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提醒申请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上传材料。
请务必通知贷款预申请审核通过的学生于2015年9月10前准备好“后续实质审查”中先关材料,以便登陆研究生贷款系统正式提交申请信息,进入实质审核阶段。
经由乡、镇政府(包括乡、镇政府)以上或街道办事处以上部门签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签章一定要求清晰可辨,方可审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需通知学生准备以下材料(正式审核时间于开学后另行通知)
(4)《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研究生资助网上下载,到校后依据模板填写);
(5)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见证人中至少有一个是本校老师或者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另一个可以是没有贷过款的华科大本校的同学);若选择院系辅导员为见证人者,则无需提供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辅导员身份证复印件由研工部事务办负责收集)
(6)在本校用本人姓名开户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银行卡有帐号的一面的复印件一份(并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