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通知

经济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09-26 11:22:33点击次数:

为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06版,以下简称《细则》),现就做好2016年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为申请制,逾期未申请者视为弃权处理;

2、申请材料纸质版本交到经济学院学工组311室,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发到公共邮箱 hustecoyjs2016@163.com申请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中午12点

3、申请条件:根据学校最新文件,申请者需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见《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06版)》

4、申请材料提交与上报清单

(一)纸质材料:所有纸质材料按以下顺序,以透明文件夹夹好提交

(1)、经济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自评表(见附件7),1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一式二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见附件1;

(3)、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事迹材料一份,材料要求(见附件4)

(4)、证明材料:《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所有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工作的聘书、获奖证明复印件,论文发表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

(二)电子材料:所有电子材料压缩打包,以格式【2016年经院研究生国奖】+【姓名】+【电话】进行命名,发送到hustecoyjs2016@163.com

(1)、经济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自评表(1式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填写一栏,没有成果的填写基本信息;

(4)、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事迹材料(与纸质版相同)

(5)、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一份,以“院系代码+学生姓名+成果证明”命名;

(6)、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展示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6;

5、初步定于10月14日上午举行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大会,入围答辩者名单将通过学院网站学工通知发布,请同学们及时关注。

6、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6年9月26日

附件:

附件综合材料u/cms/hust/201609/26112143u2cn.zip

附件0:经济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4: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附件5:《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成果汇总表》

附件6:国家奖学金推荐研究生个人展示材料要求

附件7:经济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自评表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