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校党组〔2016〕44号文件,结合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具体安排,现就全院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基层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1.以党员讲党课、读党报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
基层党组织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学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要求,引导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对待自身存在的不足,正确对待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支委会成员之间必谈,支委会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相互听取意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主动说自己身上的毛病,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认真梳理分析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按照《准则》、《条例》要求,结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对照检查。
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积极作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高校肩负的两个重大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事业苦干实干。特别要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机关部门和直附属单位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进取精神、担当精神、合作精神、服务意识和规矩意识不强,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师生党员主要看是否存在教风学风不正、学术行为不端、纪律规矩不严等问题。
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设立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反馈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要围绕“四讲四有”标准,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1)个人自评。每名党员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用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和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作出自我评价、进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
(2)党员互评。个人自评后,其他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相互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
(3)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详见附件1),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票的统计结果由支部所在上一级党组织掌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具体情况,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可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进行,支委会应参加指导各党小组党员民主评议会。同时,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测评(详见附件2)。
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针对评议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规定的办法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所辖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做出具体安排,要加强指导,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要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2.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作为支部普通党员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可只进行民主测评。同时,二级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至少1个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进行点评。
3.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4.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把严格要求党员与关心关爱党员结合起来,通过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生活情况,结合党内慰问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活动,使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总结所辖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有关情况请于2017年3月2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1、对以上工作形成形成工作小结,包括总体情况、具体做法、经验和成效、问题与不足等(字数不限);
2、集中学习材料需形成书面文件备查;谈心谈话和支部建设意见及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需形成谈话记录;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一人一表,原始投票单、党支部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