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总结二〇一七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二〇一七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17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30日前完成汇总交至辅导员处。即日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在辅导员处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2、学生于4月14日-4月17通过HUB系统在线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秋季)”。
3、学院组织在研究生会、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代表评议和投票,择优确定人选报院学生工作组。班级评选于4月19日之前完成,并提交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研究生资助网-资源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字迹要端正清楚。
4.学院于4月20日起在线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报研工部。
5.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表彰文件出台后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2.各院(系、所)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抓实抓好。
3.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和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到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