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经济学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7-06-05 11:37:54点击次数:

全院各毕业班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效做好每名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现将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相关工作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题教育

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党员深刻认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严肃性。要专门召集毕业生党员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题教育,学习组织关系接转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本院研究生毕业生党支部专题教育时间定为2017年6月7日晚上19:00,地点为经济学院106报告厅。

专题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规定》(校党组〔2017〕08号)。

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程序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经常性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充分加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管理与具体指导,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督促党员按照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各基层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暂行规定》(校党组〔2017〕08号)中的相应要求及程序,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程序

1.各支部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和《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毕业生党员本人应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等信息,县级及以上党组织方可接受我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1)党员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提交给党支部,党支部审核填写审核意见,6月8日下午5点前交学院311办公室赵广燕老师处;(2)党支部书记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见附件0)。登记表分“校内、省内校外、省外”三张子表,务必按类别登记入相应子表。登记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党员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按支部为单位,将登记表电子版于6月8号(周四)下午5点前发送至1473523725@qq.com。(3)同时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dyxx.hust.edu.cn)中认真核实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等。留在本院继续读硕士、博士的毕业生党员也需在登记表中“校内”子表登记信息并注明“本院读硕、本院读博”。

2.系统中转出。除本院系升学、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和保留党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都应转出。以党支部为单位,于6月10号(周六)前在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详见附件10)后,由学院党委审核后确认转出。留在本院继续读硕士、博士的毕业生党员务必不要转出。党支部书记在系统中仅转出支部党员,支部书记本人的转出操作由学院党委完成(支部书记一旦将自己转出,就无法再次登录系统为支部党员修改信息)。

3.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所有毕业生党支部书记于6月14日(周三)、6月16日(周五)两天内(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赵广燕老师提前预约时间段)到学院311办公室核对支部党员个人信息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代为领取支部所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附件二),支部书记代办签字视同党员本人确认信息无误。同时,支部书记代为粘贴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4.毕业生党员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组织关系已转出的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各毕业生党员应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并督促接收单位党组织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通过邮寄、传真或其他方式反馈回执联。避免形成“口袋党员”。

5.确认完成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各基层党组织将收到的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上,妥善保存以留案备查,同时在系统中完成确认工作。有效期内未收到回执联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与党员本人或转入单位党组织联系督促落实,切实确保每一名转出党员的组织关系完成转入。

四、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方案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1.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转出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生党员

1.本院系升学的,组织关系不转出,仅进行支部间转移。

2.本校其他院系或国内其他高校升学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到本校其他院系或升学高校党组织。

3.对出国(境)升学的,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申请保留其党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本人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提交保留党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党组织关系保留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保留期间出国(境)地点、出国(境)事由、境外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并递交境外邀请信、入学通知、护照、签证等复印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共产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组织关系审批表》(附件4),经基层党组织审查后,报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审批。

对于因在国(境)外升学申请保留党组织关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应做好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在保留期期间,党员应主动与原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期回校后,党员应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申请保留期满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保留期的,党员应在保留期内主动与原基层党组织联系,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基层党组织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延长保留组织关系手续;逾期未回校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与党员取得联系,逾期超过6个月仍联系不上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按照下列方案中的一项进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1.转出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随同档案转出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向其所在基层党组织申请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员本人提交暂缓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暂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附件4)内容包括申请党组织关系暂缓事由,暂缓起止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暂缓期间其所在地点、联系方式、联络人等信息,报基层党组织审批。

对暂缓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在审批通过后要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杜绝产生“口袋党员”。对其中的预备党员,基层党组织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对暂缓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超过申请期限的,基层党组织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逾期未回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基层党组织应及时与党员取得联系,逾期超过6个月仍联系不上的,基层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2.组织关系转出时间按截至2016年6月18日计算,各支部务必审核党员党费是否交纳完整,缺交党费的党员,必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找党建助理补齐党费。

3.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9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由学院党委给予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90天但在18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3),由校党委组织部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不再给予补办。

强烈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不要有上述“注意事项2”中的情况出现!

4.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六、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

完善预备党员材料:各毕业年级、毕业班党支部务必完成本支部转出预备党员党员材料中《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综合材料》“毕业生预备党员支部鉴定表”的鉴定意见填写,6月8日前到学院311领取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并按支部为单位于6月16日前交至学院年级辅导员处统一完成“党委审查意见”后归档。(本科生年级按照辅导员时间要求归档)

七、其他

各党支部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接这一重要关口。

顺祝各位毕业生党员前程似锦!

办理时间安排:

(1)6月8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交《华中科技大学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纸质版;以支部为单位交《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汇总版;支部书记审核毕业生党员信息。

(2)6月10日前:支部书记在系统中办理转出。

(3)6月14日(周三)、6月16日领取纸质版介绍信(提前预约时间)

办理地点:经济学院311办公室

负责人:赵广燕

联系电话:027-87542300

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党委

2017年6月5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