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确定,从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开展武汉地区201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社会孤儿、烈属、残疾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五类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每人800元。
三、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院校初审、公示后无异议的,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武汉公共招聘网”(http://www.whjob.gov.cn/)集中申报,同时向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上报相关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一次性求职补贴直接支付到毕业生在汉口银行开立的个人帐户。
四、所需材料
上述五类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向院校提供下列材料:
1.《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或社会孤儿证明(社会福利证复印件)、烈属证明(烈士证明书复印件)、残疾人证明(残疾人证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收款凭证,以及学生本人与低保享受人、烈士的直系亲属关系佐证材料等。
4.本人在汉口银行开户的银行卡(账)号;
5.《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电子版。
五、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需要申请同学于2月26日前按照申请材料要求将电子版材料发送1473523725@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经济学院3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542300 13429839509
附件:u/cms/hust/201602/23101608apxw.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