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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

【党员质量工程】关于2016年12月经济学院研究生党员发展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10-10 20:30:02点击次数:

全体研究生:

党员发展是党支部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学院长期坚持与倡导党员质量工程,现就本次党员发展程序和事宜进行通知,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注意时间节点把握。

本次党员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采取【个人自主报名--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择优】的形式:

1、在个人思想、行为模范、行为作风、学业情况、个人发展等方面较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填写《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自荐表》,并于10月13日(第七周星期四)下午17:30之前报所在团支部书记;

2、各团支部书记将所在团支部公开推选后的自荐人电子档材料汇总后,于10月13日(第七周星期四)晚22点之前发至党支部书记邮箱,向党支部进行推荐;

3、党支部择优选出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的名单,并进行思想汇报审查,合格名单另行公布。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1)推荐汇总表:u/cms/hust/201610/121310254e8p.xls

(2)自荐表u/cms/hust/201610/121310597gvw.doc

党员发展要求和流程

一、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的基本条件

本次2016下半年可发展对象为:入学满一年且距离校时间大于3个月的研究生群体。

1、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满一年;

3、学习成绩优秀。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参与校级、院级志愿服务者优先。

5、未受过各级处分。

二、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择优确定名单

各团支部根据基本条件、优先条件,在本团支部公开推选入围名单,并于10月13日(第七周星期四)晚22点前汇总报至党支部书记处,党支部择优确定进入思想汇报检查阶段。

三、思想汇报检查

1、支部自查时,至少有六篇合格的思想汇报,之前查出有抄袭现象的思想汇报不计算在内(原则上应两个月一篇,一年至少六篇,超过一年应累加);本次查出有思想汇报抄袭现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本次不发展。

2、各支部自查后,支部书记签字承诺自查无误,再由年级辅导员检查,若查出提交思想汇报无抄袭的名单中仍旧存在抄袭问题,该支部基础工作不到位,将建议学院党委不发展该支部成员;

3、支部于10月16日(第七周星期日)晚22点前提交自查无误的思想汇报和《党员发展推选汇总表》汇总到党建联系人刘晓翠处。(邮箱:1224727328@qq.com)10月19日(第八周星期三)完成复查,复查主要再次检查思想汇报是否抄袭,以及汇报内容成熟度,要求思想汇报内容充实,有深度,理论学习和实际生活相结合,结合自身开展自我批评。并择优确定入围公开汇报大会学生名单。

四、党员发展公开汇报大会

举行全体公开汇报大会,时间暂定在10月20日(第八周星期四),对汇报人公开汇报做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发展参考。

五、政审函调

六、党支部、拟发展对象组织发展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拟发展大会,形成拟发展对象名单及决议

八、学院党委预审会

九、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十、党支部召开发展大会

十一、上级党组织谈话

十二、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信息系统上报

十三、学院党委审批,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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