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研究生通知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09-16 12:17:17点击次数: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现开展2015-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参照《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409版)》执行,文件见学院网站规章制度版块。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申请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五)经济学院评选对象为2014级、2015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四、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4.9.15-2014.9.25

硕士:2014.9.15-2014.10.13

(三)经济学院具体工作安排

博士:本年度博士资助额度为全覆盖(有资格同学全部获得)。

9月20日前,学院完成奖学金评选并公示(具体另外公示)。

9月23日前,同学们将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资助协议书(1份、导师需签字)交班长。

9月25日前,学院完成上报工作。

硕士:

2015级新生学业奖学金按入学成绩排名评定奖学金,免试推荐研究生获得一等奖学金,其它同学按余下金额分配学业奖学金。2014级新生同学按照学业奖学金评定文件规定进行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9月20日,2014级硕士、博士班级完成班级成绩排名(有加分项的同学,请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价手复印件给班长)。

9月25日前,学院完成奖学金评选并公示(具体另外公示)。

9月28日前,同学们将申请表(需导师签字)、研究生期间个人规划(后附模板)、个人标准简历(A4纸,不超过一张)、资助协议书(1份、导师需签字)交班长。

10月10日,学院完成上报工作。

相关说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执行过程中,若有同学发现操作不当之处,第一时间致电辅导员肖前志027-87542300。

请同学们严格把握评选时间结点,万勿错过。

经济学院研工组

2015年9月16日

2、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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