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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关于评选2020年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0-04-16 19:06:43点击次数:

各团支部: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三个根本性问题,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共青团改革,聚焦全面从严治团,推进“团旗向党”行动,坚持“党旗所指就是团旗所向”,坚持立德树人,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不懈努力,各项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特别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涌现出来的榜样示范功能,激励我校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卓越华中大”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开展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先进集体类: “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优秀个人类: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优说明

)各团支部、个人依照《华中科技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条例》申报相关荣誉。

)针对毕业生团员和参与抗疫一线的教职工团员,确因实际需要而无法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各基层团组织可在做好政治把关和资格审核的基础上,予以破格提名推荐参评,不强求其评议结果必须为优秀

三、有关要求

(一)各支部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初评结果须在支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日后报院团委。

(二) “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方式为智慧团建系统线上申报,425日之前提交;“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方式为电子材料申报,422日之前将申请表、事迹材料发送至邮箱1539641661@qq.com

(三)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弄虚作假者,将予以严肃追责。

联系人:郭宁

电话:15527306401

邮箱:1539641661@qq.com



共青团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0416


 先进集体类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团支部、活力团支部

1.评选说明

1) 校优秀团支部根据支部创建情况,共分“卓越、优秀、活力”三类,卓越团支部由学校评选。

2) 对于参与2019年度“青梧成林”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立项的团支部(含中期增补立项,但不包括中期已结项和未通过检查的支部),如通过结项验收,则应优先授予校活力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称号。

3) 校优秀团支部中“优秀、活力”两类,由各团支部自荐,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单位团委递交申报材料;直属团支部直接向校团委递交申报材料。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按评选条例和指标分配情况对申报支部进行组织评审,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确定名单报送校团委。

4) 各学生团支部的申请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团建系统”提交,由各院系和附属医院团委实施线上评审,最终由校团委审核确定。

5) 在校团委组织部最终评审过程中,如发现支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和相应指标且不再增补。最终获奖名单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确定。

2.评选条件

1) 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百生讲坛”“青年大学习”等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落实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 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 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形式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 工作成效好。积极构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平台,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参与课外文化科技活动,积极组织支部成员开展校外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支部内良好的学习氛围并开展学习帮扶等工作,学生团支部积极推动“班团一体化建设”。

5) 作用发挥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

6) 一年内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发生。如参与了“青梧成林”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立项,需在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中鉴定为“合格”及以上。

二、 优秀个人类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说明

1) 采取团员自荐和推荐形式,由团支部委员会结合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开展评选,相关结果在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所在单位团委审议,直属团支部报校团委审议。

2)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按评选条例和指标分配情况组织评审,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将确定名单报送校团委。

3) 学生团员需通过“华中科技大学智慧团建系统”提交申请,不需要再提交其他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教职工团员等需要提交相关申请表格的电子版,以便所在单位团委和校团委进行评审。

4) 校团委会通过线上系统和参评材料电子档进行审核,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人选,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和相应指标。最终由校团委常委会讨论通过获选名单。

2.评选条件

1) 年龄1428周岁(199251日至2006430日出生);团龄一年以上,含保留团籍的党员。

2)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 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 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包括保留团籍的党员)。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学校和所在单位争取荣誉,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者优先。

5) 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一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学生团员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上一学年内无考试成绩不及格现象。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评选说明

1) 与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一致。

2.评选条件

1) 满足校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的第2-5条;担任团支部委员及以上共青团干部职务一年以上。

2)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团的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具有威信。

3) 团结和带领所在单位团员开展各类活动,工作成绩突出,所在单位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者优先。

(三)青年志愿者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说明

1) 参评优秀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标兵采取个人申报的形式,由参与疫情防控的志愿者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单位团委(总支、直属团支部)递交申报表。

2)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按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情况组织对申报志愿者进行核实和评审,确定优秀青年志愿者名单,从中择优推荐不超过1人参与青年志愿者标兵评选(需另附相关事迹材料),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 校团委对优秀青年志愿者候选人资格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负责评选评选青年志愿者标兵。未入选青年志愿者标兵的申请者自动获得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4) 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志愿者,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评选条件

1) 我校在职在岗的青年教职工和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青年团员和学生,年龄应在1635周岁(198551日至2004430日出生)之间。

2) 热爱祖国,明礼诚信,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能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以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到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累计服务时长达10个小时以上,工作成绩得到服务单位的认可。事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 参评志愿者标兵须个人事迹突出,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关键作用或产生了较大影响力。

4) 长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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