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我校资助中心特举办“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我院响应校资助中心的号召,特举办以“寻找感动经院正能量”为目标的面向整个经院的大学生自强标兵评选活动,希望挖掘出同学们身边的正能量,激励更多的经院学子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自信、自强、自立、自尊、自爱地成长。
评选细则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
二、自强类型
1.志愿服务类:心中充满普世情怀,肩挑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或我校的一些公益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者。
2.执着追求类:数年如一日,坚持着某个好的习惯,在极为朴实的生活中展现出非凡的坚韧和毅力,在学习和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出于对某个事物的热爱,坚持不懈的为其付出(如科研项目或者各类比赛),最终在这方面到达一个较高的水平并取得一定成就。
3.克服贫困类:虽然家境贫寒,但是乐观的面对生活,能够很好的协调好人际关系,规划好自己的生活,并在学习或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
4.身残志坚类: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或者患有某些疾病,但他们丝毫没有放弃对于生活的执着和对人生的追求,在学业或其他工作上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5.其他类:以上范围之外,自立自强、奋发成长,具有一定感召力或典型事例的,有标榜意义的所有在校本科大学生。
三、评选流程
时间 |
任务 |
3.18-3.23 |
前期宣传/宣讲会准备 |
3.24 |
宣讲会/报名开始 |
3.24-3.29 |
扫楼宣传,鼓励自荐他荐 |
3.29 |
报名截止 |
3.30-3.31 |
初选(院级评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 |
3.31 |
候选人名单公布 |
3.31-4.11 |
中期宣传同时候选人答辩准备 |
4.12 |
终选(答辩形式) |
4.13 |
名单公示 |
4.14-4.16 |
整理材料 |
4.16- |
后期宣传,向中心上交材料 |
四、评选结果及奖励
评选分为两轮进行:
第一轮:
3月30号—3月31号,由经济学院资助助理委员会收集汇总报名材料,组建院级评委会统一对材料进行审核筛选,评出10-15名院级自强标兵候选人。评选过程严格按照活动组委会提供的评分细则进行。
第二轮:
4月12号,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学生代表公开投票选拔,评选出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
获得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18-2019学年自强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经院系推荐并经后续评选,获得校级“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五、报名方式
申报材料包括:
1.纸质申请表(电子档填完后打印,非手写)及电子档申请表、总成绩单(非单学期)、自强事迹详细介绍(内容尽量详尽,以大学事迹为主,字数不少于500字);
2.荣誉证书、实习证明等复印件;
3.家庭情况调查表(仅克服贫困类);
4.残疾证明(仅身残志坚类)。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档放入八栋、十栋或二十四栋楼下“经济学院自强标兵申请”纸盒内,电子档申请表(以"学号+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713340745@qq.com,截止日期2019年3月29日晚上12:00。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