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及《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2018年度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任务
1、全面回顾经济学院本科生2018年度在各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表彰先进的集体和个人;
2、总结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
3、选举产生经济学院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
4、听取并审议《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二、学生代表的产生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参照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华中科技大学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产生和构成的相关要求,提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附件一)。请各班级充分阅读这一文件的相关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
请各班级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附件二),于3月6日前将选举结果填入《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三)报(送)至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