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现启动我校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
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际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二、项目申请者范围和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1.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为2至4人(不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2至9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三年。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5.创业实践类项目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建议参加创新创业专业辅修或创新创业课程学习。
6.各类申报项目不与启明学院已公布项目重复。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1.学校将2019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打包划拨至院(系),由院(系)根据发展目标统筹安排,资助本科生开展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学校教务处依据院(系)上一年度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追加拨付一定的资助经费,由院(系)自主安排,加大对优秀项目的资助力度。
3.此次学生申报的项目,经院系审核和评选后,作为2019年院系级立项项目,并将项目清单报教务处备案。凡院系审定报送的立项项目,院系必须拨付相应的经费资助项目研究(院系无经费资助的项目,学校不予认可备案)。
4.各院(系)应监控2019年院(系)级立项项目实施质量,注重项目成果培育,对执行情况优秀、预期成果明显的项目,由院(系)遴选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后认定为校级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申报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hub.hust.edu.cn)网络申报方式,学生、指导教师、各院(系)管理员均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账号(智慧华中大)或HUB账号和密码登录操作。院系新增或更新管理员需向教务处申请开通权限。
项目网上申报、审批、报送流程详见系统用户手册和使用说明(附件1-2)。
2.具体时间安排
各环节操作时间段为系统设置,到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相应环节的操作。
2018年12月20日—2019年2月28日24时,学生自主组织项目研究团队,通过学生导师互选确定指导教师,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给导师审阅;
2018年12月25日—2019年3月15日,指导教师审阅学生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将审阅通过的项目向院系提交;
3月16日-4月10日,各院(系)完成评审立项,通过系统审定提交院系立项项目;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宁 027-87542300
QQ群:691843276 (项目负责人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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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