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各班级: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章程》及《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定于2018年3月8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暨2017年度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任务
1、全面回顾经济学院本科生2017年度在各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表彰先进的集体和个人;
2、总结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
3、选举产生经济学院学生会第十九届学生主席团;
4、听取并审议《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二、学生代表的产生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参照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和华中科技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产生和构成的相关要求,提出《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请各班级充分阅读这一文件的相关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选拔、推荐工作。
请各班级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于3月4日前将选举结果填入《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报(送)至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相关材料已告知各班级。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分团委
二〇一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