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毕业年级、毕业班党支部召集毕业生党员布置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习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流程和政策规定,开展以组织关系转接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活动,务必使每名毕业生党员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保证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2、以党支部为单位,党支部书记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见附件1)。登记表分“校内、省内校外、省外”三张子表,务必按类别登记入相应子表。登记介绍信抬头、转入单位名称、党员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核实无误后按支部为单位,将登记表电子版于6月15号(周一)下午5点前发送至shengjingbo@hust.edu.cn。同时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dyxx.hust.edu.cn)中认真核实党员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本人联系方式等。留在本院继续读硕士、博士的毕业生党员也需在登记表中“校内”子表登记信息并注明“本院读硕、本院读博”。
3、以党支部为单位,于6月18号(周四)下午17:00——晚上20:00时间段内在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出操作(详见附件2)后,由学院党总支审核后确认转出。留在本院继续读硕士、博士的毕业生党员务必不要转出。党支部书记在系统中仅转出支部党员,支部书记本人的转出操作由学院党总支完成(支部书记一旦将自己转出,就无法再次登录系统为支部党员修改信息)。
4、所有毕业生党员本人于6月19日(周五)到办理点核对个人信息无误并签字确认后,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签领单》,确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代办人签字视同本人确认。
5、各毕业年级、毕业班党支部务必完成本支部转出预备党员党员材料中《华中科技大学党员发展综合材料》“毕业生预备党员支部鉴定表”的鉴定意见填写,并按支部为单位于6月17日前交至学院年级辅导员处统一完成“总支部审查意见”后归档。
针对2014年6月18日发展的一批毕业生党员,支部务必在6月18日召开转正大会,并及时将转正材料交到年级辅导员审核。本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视校党委组织部材料审核情况,有可能需单独在19号后统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此批党员由学院单独处理,涉及到的支部不做转出操作。
6、组织关系转出时间按截至2014年6月19日计算,各支部前期缺交党费的党员,必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于办理点补齐党费。
7、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携带交至接收单位党组织。党员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转接组织关系,并督促接收党组织邮寄或传真回执联。
8、学院党总支将收到的回执联粘贴在存根联上,妥善保存以便留案备查,同时在系统中登记回复情况。
1、所有毕业生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介绍信抬头由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接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询问确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唯一凭证,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
3、对于组织关系没有正常完成转接的情况,如若介绍信在9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由学院党总支给予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原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若介绍信超过90天但在180天内因过期、变更或遗失需补办的,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见附件3),由校党委组织部补办,补办时须交回原介绍信或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出具相关证明;如介绍信开具超过180天,不再给予补办。
强烈建议各位毕业生党员不要有上述“注意事项3”中的情况出现!
4、党员是否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六个月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各党支部书记是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第一责任人,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强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把好组织关系转接这一重要关口。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登记表(省外、省内校外、校内)
3.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