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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质量工程】关于2015年秋季经济学院本科2013级党员发展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10-08 17:54:34点击次数:

本科2013级:

党员发展是党支部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学院长期坚持与倡导党员质量工程,现就本次党员发展程序和事宜进行通知,请各支部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注意时间节点把握。

本次党员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采取【个人自主报名--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择优】的形式:

1、在个人思想、行为模范、行为作风、学业情况、学生工作、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取得成绩等方面较为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可填写《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自荐表》,并于10月9日(第六周星期五)晚12点之前报所在团支部书记;

2、各团支部书记将所在团支部公开推选后的自荐人电子档材料汇总后,于10月10日(第六周星期六)晚12点之前发至对应党支部书记邮箱,向党支部进行推荐;

3、各党支部择优选出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的名单,并进行思想汇报审查,合格名单另行公布。

党支部联系人:

本科2013级经济党支部书记 潘婷 13297941683 583253632@qq.com

(对应经创1301团支部、经济1301团支部、国贸1301团支部、国贸1302团支部、国商1301团支部)

本科2013级金融党支部书记 李格 18202744526 2194634559@qq.com

(对应经统1301团支部、金融1301团支部、金融1302团支部、金工1301团支部)

经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自荐表》u/cms/hust/201510/08185234hlkl.doc

附件2:《党员发展推选表(党支部填写)》u/cms/hust/201510/08175401v07n.xls

党员发展要求和流程

一、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的基本条件

1、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

2、召开发展大会之前,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第22期、23期、24期入党积极分子);

3、前四个学期加权总成绩在80分以上,且各学期之间无明显连续下滑;

4、2014-2015学年度(大二上+大二下)无挂科科目;

5、2014-2015学年度(大二上+大二下)无任何违纪处分。

二、申请入围入党积极分子公开汇报大会的优先条件

为了进一步提高党员质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入党积极分子将优先考虑入围汇报大会:

1、 学业成绩优秀,前两年专业排名在专业前10%;

2、 科研成果丰硕,曾任校级及以上大创项目负责人或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负责人,或曾在权威期刊、核心期刊(北大2011版)上发表文章;

3、 竞赛成绩突出,曾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如大学生英语竞赛、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如“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

4、 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曾在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团委学生会、资助助理委员会中任职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或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书一学期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受到广大群众好评。

5、 积极进行志愿服务,长期坚持某项志愿服务工作两年以上,或大学义工工时达40个以上;

6、 其他认为符合入围资格的成果。

三、团支部推荐、党支部择优确定名单

各团支部根据基本条件、优先条件,在本团支部公开推选入围名单,并于10月10日(第六周星期六)晚12点前汇总报至党支部书记处,各党支部书记填写《党员发展推选表》,于10月12日(第七周星期一)中午12点前报至年级辅导员处。

四、思想汇报检查

1、支部自查时,至少有六篇合格的思想汇报,之前查出有抄袭现象的思想汇报不计算在内(原则上应两个月一篇,一年至少六篇,超过一年应累加);

2、各支部自查后,支部书记签字承诺自查无误,再由年级辅导员检查,若查出提交思想汇报无抄袭的名单中仍旧存在抄袭问题,该支部基础工作不到位,将建议学院总支不发展该支部成员;

3、各支部于10月16日(第七周星期五)下午5点半前提交自查无误的《党员发展推选表》汇总到年级辅导员处。10月19日(第八周星期一)前完成复查,复查主要再次检查思想汇报是否抄袭,以及汇报内容成熟度,要求思想汇报内容充实,有深度,理论学习和实际生活相结合,结合自身开展自我批评。并择优确定入围公开汇报大会学生名单。

五、党员发展公开汇报大会

举行全体公开汇报大会,时间暂定在第八周,对汇报人公开汇报做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发展参考。

六、政审函调

七、党支部、拟发展对象组织发展材料

八、党支部召开拟发展大会,形成拟发展对象名单及决议

九、学院党总支预审会

十、党支部召开发展大会

十一、上级党组织谈话

十二、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信息系统上报

十三、学院上报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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