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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关于2015年经济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与第一次报账的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5-04-17 20:03:51点击次数:

各项目小组:

为加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现决定对我院2015年各级、各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第一次报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中期检查对象主要为我院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后期研究任务等。

(三)检查形式

各项目组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学工组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在6月初进行Ppt答辩展示。

二、第一次报账工作

学院对于各项目组进行中期审查后,开展第一次项目经费使用集中报账工作。对于已立项的校级项目,给予额外的经费支持。报账额度为总支持经费的60%-80%,对于项目开展情况较好的项目,适当增加经费奖励,对于项目开展较差的项目,适当缩减经费支持。

三、时间安排

2015年6月2日前,各项目组将中期检查成果报送经济学院学工组。电子版发至hustecokeji@163.com,纸质版交至经院315办公室施博书老师处。

2015年6月4日,进行中期检查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15年6月10日前后,进行第一次集体报账工作。请各项目组前期注意经费使用的发票收集。

发票类型:

(1)今年调研过程中往返武汉车票(具体类型请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fiscal.hust.edu.cn/showzcjd.asp?xh=MT4p)及当地住宿票(住宿票付款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无住宿票需调研单位出具说明,学院财务负责人签字);

(2)今年在武汉本地开展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市内交通费(的士票为主)、打印费、办公用品费等(发票付款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付款内容需写明明细,单独写文印或办公用品无效。定额发票需背面注明明细)。

联系人:施博书老师;联系电话:027-87542300;邮箱:369807162@qq.com。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u/cms/hust/201504/17200250yw4g.doc

2.经济学院2015年第一批、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汇总u/cms/hust/201504/17200330h8jg.xls

经济学院学工组

201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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