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1届本科全体毕业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提高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实施一流本科教育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本科教育“50条”)、《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校本〔2021〕16号),我校决定自2021届本科毕业生起,实行荣誉学士学位制度。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我院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附件1)和《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办法(试行)》(附件2)中所列评选条件的,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称号。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1.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21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附件3),并附支撑材料,提交至孙晓伟老师处进行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中午12点前,过期不候。
2. 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小组近期完成荣誉学士学位的初评工作。拟推荐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 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上交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4. 本科生院将推荐名单汇总、审核后,于6月18日前召开荣誉学士学位专家评审会议,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评选结果经批准后,学校将颁布表彰文件,并向获得荣誉学士学位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5. 咨询电话:孙晓伟,87542300;彭鹤翔,87542300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01 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 校本〔2021〕16号.pdf
2.《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办法(试行)》 02 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办法(试行).pdf
3.《华中科技大学2021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 03 华中科技大学2021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doc
游艇会线路检测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