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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第五次宏观经济研讨班:The Impact of Corporate Taxes on Firm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the Corporate Tax Collection Reform in China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11-23 20:49:27点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陈亚会)11月22日晚,经济学院2018年秋季第五次宏观经济研讨班在经济学院402会议室举行,我院教师徐长生、范红忠参加研讨。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李玮雪汇报了文献《The Impact of Corporate Taxes on Firm Innovation: Evidence from the Corporate Tax Collection Reform in China》。

李玮雪首先介绍了文章的制度背景,即中国税改的历史,从最开始的统一收缴统一支出(又称“大锅饭”)基本上对地方政府没有激励,到后面的财政承包制,分权给地方政府,依靠地方政府征税使得中央政府的财政能力削弱。为了加强中央政府对税收的控制,1994年进行了重大的财政体制改革,明确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税制,除外商和国有企业外,所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统一征收,全部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但是本文的研究内容涉及的2002年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则是将2002年1月1日或以后设立的国内所有私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改为国家税务局。这个决定是在2001年12月才做出,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是个外界突然冲击,因为它确保了公司没有足够的时间来操纵他们的注册时间,这对于这篇文章的识别很重要。

由于税收改为上交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虽然没有权利直接改变企业的税率,但是为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他们可以提供不必要的税收减免或放宽税收执法,降低对地方企业的有效税率,以保护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因此,税收征管改革对企业的有效税率可能产生积极影响,也可能产生消极影响。而降低税率提供税收激励对于企业的研发与创新有利有弊,一方面,低税率会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且更低的税率也会降低企业为了避税而带来的的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低税率会减低政府收入,进而会减少对诸如研发、教育和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支出。因此提供税收激励到底对于企业创新影响如何引出本文的研究。

这篇文章数据源于两处,一是由中国国家统计局开发和维护的年度企业调查数据,二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购买的企业专利资料。经过整理得到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所有大中型企业的综合数据。文章将2002年的所得税改革当作一个自然实验,由于税制改革导致的征管方式的变化使得企业的有效税率相较之前降低10%。这一政策变化在2002年之前或之后建立的类似公司之间造成了实际税率的外生变化。因此,该文章应用断点回归(RD),,将2002年年初设为断点,使用2002年前后新注册的公司的年限X,用月度作为企业注册的年限,再利用有效税率在政策前后产生的变化来识别税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是RD的关键性假设,所有变量对于X(本文中的时间2001-2002,也可以理解为企业注册的年龄)而言应该是连续的。在X在临界值2001年12月之后便会受到税改影响,之前不会。假设可以认为除了是否受到税改的影响,其余因素对于X都是平滑的。则可以在断点两边分别估计企业的创新活动,在断点处两者之间的差值即可看作是因果估计。而对于企业创新活动,文章从三个维度衡量:投入(研发支出和技术劳动比率)、产出(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专利申请的类型和特征)。

实证部分,文章先是提供几个证据,首先验证改革确实大大降低了实际税率,回归后会使用不同的贷款进行检验,均得出200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的平均税率比2002年以前注册的公司低了近10%。但是由于企业注册时间与待遇相关的政策规则不是确定性的,只是改变了税收执行变化的概率,因此文章还采用模糊断点回归估计,使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评估税收改革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而且由于2002年前后的企业入世情况没有显著差异,说明企业并没有选择性地推迟注册日期,而且没有看到有更多的公司重新注册。对于实证结果,文章展示了税率与企业创新之间强有力的因果关系,即有效税率降低一个标准差,专利申请的平均数量显著增加5.7%。税制改革还刺激了研发支出,提高了14%的技术劳动比率。其次,改革对专利的影响主要来自对发明专利和实用专利的影响,说明创新成果的提高不仅仅是由低质量的设计专利驱动的。此外,文章还进行了机制检验,从融资约束与逃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分别利用贷款利率和逃税额与税率的乘积拉进行回归,结果表明低税率可以通过缓解财务约束和重新分配逃税活动的资源来刺激企业的创新。最后得出结论,即税率与企业创新之间存在很强的因果关系。税收征管改革降低了税收执行力度,降低的有效税率刺激了企业创新的投入(以研发支出和人力资本衡量)和产出(以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衡量)。

李玮雪与参加研讨班的师生进行了互动,并针对相关提问做出了回答。魏铃洁同学指出在机制研究那块,使用与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作为对融资约束的检验不太妥当,因为当前很多公司多是内部融资,债务融资并不是站主要比例。邹建文也提到这一块确实是存在问题。崔美琪同学疑问为什么要在最开始验证税率与税改影响的模型中加入企业注册年限的函数变量,李玮雪解释为这是为断点回归控制住类似于时间趋势,保证税率不是受时间推移的影响。,邹建文补充道在断点回归成立的情况下,要判断在断点前后企业其他变量是否平滑,即检验协方差是否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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