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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组织和制度经济学研讨会(七):中国农业的劳动分工——基于农业机械化外包的视角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7-12-28 10:33:44点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康瑾)12月26日晚,经济学院契约、组织和制度经济学研讨会(七)在经济学院106会议室举行,我院副教授杨进和硕士研究生向春华共同汇报了题为“中国农业的劳动分工——基于农业机械化外包的视角”的工作论文。

向春华首先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她指出,基于亚当斯密的理论,劳动分工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而农业由于其产业的特殊性无法大范围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因此,劳动分工不可能深化;类似地,马歇尔也认为,农业生产规模太小,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因此农业分工不可能发生。总的来看,他们都认为土地规模限制了劳动分工,因而无法产生规模经济。特别地,对我国农业而言,在农村家庭小规模经营和中国人多地少的现实背景下,中国农地流转率远远小于农村劳动力的市场流转率,这导致农地流转促成的农地规模时间需要很长,因而在短期内无法实现规模经营。与上述看法不同的是,罗必良提出,农户如果卷入社会化分工或者生产性外包服务,就可能内生出服务规模经济型,即由农业生产转向服务规模经营。

接着,向春华介绍了我国农业发展的两个重要阶段。她指出,在我国农业发展初期,受到家庭小规模经营、低流动性无法形成劳动分工、农业生产技术欠发达等因素的限制,农业发展无法形成服务规模效应。但随着农业发展,高生产机械应用越发广泛,再加上劳动力市场逐渐开放,农业生产市场进入了更多经营主体,形成了农业生产环节的劳动分工,农机外包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作为部分生产环节的服务配置而产生。

向春华详细阐述了由早期的家庭全包式生产方式转向机械化外包模式的发展历程,并运用数理模型揭示了其作用机制。我国早期的农业生产方式包括传统“互帮互助”生产方式、“雇工式”生产方式和家庭自购机械生产方式等不同类型。其中,在“互帮互助”模式下,农业生产由农户及亲朋好友共同完成,对外生产成本主要源于支付给亲朋好友的生活费用;在“雇工式”模式下,对外成本主要是雇工工资;在家庭自购机械模式下,受到机械专用性和季节性限制,农户亩均机械成本较高,而且,即使是联合购机,也会因为资产所有权难以界定等因素导致交易成本过高,使得普通小农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这些因素为机械化外包模式的产生提供了土壤,具体而言,由于机械化外包模式使得农业生产环节分离,这提高了农机使用效率。而且,与其他生产模式下的生产成本相比,外包服务价格相对而言较低,从而产生了农业机械化外包服务市场。向春华用了一个简单直接的数理模型揭示了机械化外包的产生条件,她认为,在其他条件一定情况下,机械化外包的产生受到交易频率、交易密度和交易半径三个因素影响。这三个因素越大,交易成本越小,市场对外包服务的需求越大,外包服务越容易产生。在理论剖析机械化外包服务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向春华用江苏沛县的跨区作业案例为本文理论研究提供了进一步支撑。最后,我院教师杨静用简单详实的语言对本文研究的研究贡献、研究特色以及主要结论进行了补充。

在互动交流环节,我院教师汪小勤就文章的标题、沛县模式特点以及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看法,杨进均进行了细致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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