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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香樟武汉Seminar第三期(二):垂直结构、资源误直与产业政策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7-09-21 19:39:40点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陈翔)9月16日上午10:00,香樟武汉Seminar第三期在经济学院405会议室举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毛海涛受邀在此发表题为“垂直结构、资源误置与产业政策”的报告。

毛海涛首先就我国现有产业政策发表自己的观点。在实施“抓大放小”政策之后,中国逐渐形成国有企业位于上游,而民营企业位于下游的“垂直结构”,这种结构本身就导致资源误置,具体表现为下游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数量过少。而后来采取的“交叉补贴”——“上游补贴,下游征税”政策,使得下游企业进入数量持续减少,加剧了“垂直结构”带来的扭曲。他提出“上游征税、下游补贴”的政策,研究发现该政策通过国有企业利润再分配,可以有效减缓垂直结构带来的扭曲。

毛海涛指出,现有文献将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竞争结构区分为水平竞争与垂直竞争。水平竞争模型往往将工业部门看成经济体中单一的产业或生产水平差异化产品的部分对资源配置和贸易利益的影响,垂直结构模型则强调不同企业在产业链位置的不同分布以及其本身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影响,本文在此有所突破。他具体谈到本文贡献主要有三点:第一,本文构建的“上游国有企业为双寡头,下游民营企业为垄断竞争”的垂直结构模型,更为符合中国现实情境,从而更能准确刻画垂直结构模式对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影响;第二,本文在讨论了“垂直结构”对资源误置的影响之后,进一步将产业政策嵌入到垂直结构模型中,同时考虑了市场扭曲和政策扭曲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的影响;第三,本文提出通过实行特定的产业政策促进国有企业利润在分配,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以纠正垂直结构导致的资源误置,提升社会总福利。

接下来毛海涛具体讲解“垂直结构”带来的资源误置。本文将我国看作一个封闭的经济体,假定经济体只有工业部门和生产计价商品的农业部门两个部门组成,工业部门内分为两组:能源开采、原材料生产等上游国有企业和服务、零售、建筑等下游民营企业。根据文献计算我国行业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将上游国有企业设为双寡头,下游民营企业设为垄断竞争的市场竞争结构,而生产计价商品的农业部门假定为完全竞争,其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均采用规模报酬不变的生产技术。他采用拟线性效用函数,设定指标衡量工业制成品与农业计价物商品之间的替代弹性以及工业部门内部商品的差异性,利用效用函数求出需求函数、反需求函数,分别求出下游民营企业和上有国有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产量,从而得到均衡的中间投入品价格。由于下游市场结构为垄断竞争,当企业利润等于进入成本时,企业停止进入下游市场,因此当市场处于均衡的状态时可以求出进入下游市场的企业数量并进一步得到社会总福利。他表明研究发现随着民营企业进入下游产品市场的数目增加,上游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消费者剩余之和会随之增加,当民营企业获得的利润为零时会停止进入,但是若选择继续进入仍然会增加上游国有企业的利润和消费者剩余,即上游国有企业和消费者从下游民营企业中抽取了一部分垄断利润,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这种变化叫“商业创造效应”。

然后,毛海涛解释产业政策产生的效应。如果嵌入产业政策可以发现“交叉补贴”使政府保持着对上游国有企业的支持,国有企业为下游民营企业提供含有补贴的中间投入品,同时下游民营企业的税收成为补贴来源。本文采取Ottaviano的取值方法,选取多组数值进行模拟发现“交叉补贴”政策后,下游民营企业数量进一步变少,表明该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市场民营企业进入不足的倾向,恶化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而且由“商业创造效应”导致的下游企业进入不足的倾向增加。若改变产业政策为“上游征税,下游补贴”,下游市场进入的企业数目大于“垂直结构”框架下民营企业的进入数目,因此可以减小民营企业进入不足的倾向,从而缓解由“垂直结构”导致的资源误置。其社会福利也大于无产业政策实施时的社会福利,促进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再分配,鼓励民营企业进入,使社会总福利增加。

报告结束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石军伟点评认为文章结论跳跃太大,对产业政策问题的理解不明晰,而且上游国有企业数量有限,下游民营企业数量巨大,政策可执行性没有全面考虑到,可以考虑减缓下游税收、减缓上游补贴等政策研究。毛海涛表示会继续深入研究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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