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职位表》要求。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与毕业时间不限。
1、事业编制。到惠工作1年后经试用考核合格的,博士聘任为事业单位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
2、特殊津贴。博士额外享受每月1000元博士津贴,来惠工作两年内享受每月800元租房补贴,落户惠州的博士享受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贴,未落户的博士配偶、子女、父母也可享受市民待遇。
3、费用全免。应聘者到惠州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间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惠州的往返火车票(按硬卧标准)。
4、长期培养。引进的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长期跟踪培养。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52-289233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52-2245255
备注: 1、博士研究生可为2015年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年龄35岁以下是指1979年2月后出生的,30岁以下是指1984年2月后出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