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前身为经济系,创建于1993年。学院现拥有理论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校级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校级博士学位授权培育学科、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大别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经济学省级特色专业、经济学系列课程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经济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众多科研平台与教学质量工程,并于2014年成为“河南省三化协调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学院发展,现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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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郑云院长
0376-6390981
zhy72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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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研究生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双方同为博士的,只享受一套校内房源。
(4)科研启动经费:以项目评审形式资助,非实验性学科5~7万元,实验性学科8~10万元。
(6)符合学校“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A类或B类条件的,每月另行奖励6000元或3000元(税后)。入选条件见《信阳师范学院“南湖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二)。
(8)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编制内安排工作;配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的,视校内岗位需求情况,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配偶不符合上述安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三年内获批国家级项目后,其配偶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增加安家费5万元。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符合上述A、B类条件的,增加安家费5万元;在B类条件以下确需招聘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享受B类博士研究生的待遇。
博士后比照同类博士的招聘条件和待遇,增加安家费5万元。依据河南省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对博士后人员可申报来豫工作的安家费补助。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的海外博士研究生,待遇面议。
(二)硕士研究生的招聘条件、程序及聘用待遇南湖学者奖励计划南湖学者奖励计划万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硕期间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习成绩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招聘程序以河南省教育厅、人社厅网站发布的为准,具体发布时间请关注我校网站通知。聘用人员为编制内,聘用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简历,简历包括个人简介、家庭情况;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及获奖情况;工作要求和设想、本人联系方式等。个人简历请同时发送至郑云院长和人事处邮箱,并在主题词处注明层次和专业方向。
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学院经济学院 邮 编:4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