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始终把选调生工作作为全省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推进四川改革发展大业、夯实干部人才支撑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的要求,现就我省2017年面向华中科技大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与设计)、公共管理、物流管理(与工程)、工业经济(工程、设计)、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新闻传播学、电气工程专业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务人民、建设伟大祖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7年12月31日);
(四)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受过处分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人选(中共党员、班长以上学生干部、“青马工程”培养对象优先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16年10月25日- 11月15日,按网络提示注册登陆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如实、准确填写《志愿书》和《四川省2017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式样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愿报名(每人可报3个职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可填报省直机关职位),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11月16日,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2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7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折合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4日。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查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并按准考证要求携带有关资料准时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个别面谈方式,重点查测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志愿书》、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7年选调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二份,及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书原件,接受资格复审。
四川省委组织部根据测试情况,统一划定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
对拟录用人员,由四川省委组织部在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调名单。
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所录用单位或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分配到市(州)的,由市(州)委组织部根据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原则上根据市(州)需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个人志愿等,安排到市、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学历、工作年限、工作需要等,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满1-2年(不含试用期),根据本人表现,进行多岗锻炼。进入市县机关工作,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结合本人意愿,适时安排到基层挂职锻炼。省、市、县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培养,也可择优选用到上级机关。根据市(州)情况,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经济学院补充说明:欲报名同学,除了按照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11月10日前填写推荐人员名册(见附件)发送至年级辅导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