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与网易等公司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经济学院2012级国贸党支部组织支部成员及部分院系学生代表前往旁听,通过体验经典案例庭审落实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论述。
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与网易等公司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开庭审理,经济学院2012级国贸党支部组织支部成员及部分院系学生代表前往旁听,通过体验经典案例庭审落实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实践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内涵。
清晨集结,奔赴法院。曙光微亮,伴随南大门前的一声快门,特党队伍踏上了旁听之旅;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支部成员,组织同行的还有通过公众平台(微信号:fazhijingxin;微博:法治经心)前期招募的相关院系旁听代表,虽然早起让大家稍显困意,但在庭前的随机采访中,大家难掩旁听的热情和期待。笔者还发现,部分同学对案件本身早有关注,希望在这次难得的旁听机会中,能够深入了解案情。
庭前采访,翘首以盼。法院庄严肃穆地立在清风中,仿佛在迎接愿意用心感受法治的孩子,而经过两小时奔波,队伍提前到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受到市中院宣传部门的热情接待。开庭前,工作人员王女士向支部成员简单介绍了今天庭审的原告、被告以及审理的基本流程,对我们的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我们对于院方普法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王女士表示:大学生通过旁听的途径来体会法治精神,感受“法”所带来的威严,了解我国法院系统是如何运作,是一项很有效果并且有意义的活动。
审判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合议庭入席,书记员宣读旁听规定,同学们屏住呼吸,现场气氛严肃。在审判长宣读完案件内容、诉讼双方表明身份之后,庭审进入案件焦点陈述。
焦点陈述,争锋相对。腾讯对网易等五个被告提出诉讼,就涉案的623首侵权歌曲提出总共1246万人民币赔偿,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传播涉案音乐。网易等则提出反驳意见:一、腾讯虚列被告,将没有侵权行为的广州欧珀和湖北联通列为被告;二、网易并未主动侵权,只提供音乐网络链接,播放和下载页面为天翼i音乐,而天翼i音乐已经获得华研国际的音乐传播权;三、腾讯公司获得的音乐传播权并非专有授权,只是普通授权;四、华研国际给腾讯的授权并未获得台湾方面的公正,且部分出版物不合法。
焦点归纳,法庭调查。合议庭对涉案焦点进行归纳并调查,包括授权事实、侵权事实、赔偿事实和责任承担事实。合议庭首先向原告提出求证,腾讯在7-10号文件中给出四家唱片公司的专有授权证明,指出广州网易、杭州网易、网易雷火、广州欧珀和湖北联通构成信息传播行为,并对赔偿内容和责任承担予以确认。随后,网易则对腾讯指出的专有授权认证予以质疑,对侵权行为予以反驳。网易指出腾讯的专有授权证明所属的协议包含未公布的保留条款,无法充分证明其专有授权,授权歌曲部分不符合文化部规定,属于非法发布歌曲,同时网易传播的音乐由被授权的中国电信、天翼I音乐提供服务,网易不构成侵权,并且不获取利益,没有理由向腾讯公司赔偿。
证据出示,专家问答。调查进一步深入,控诉双方各自拿出证据,复杂的证据演示和繁琐的技术分析以及激烈的正反辩驳将之前沉重的氛围推向小高潮。腾讯首先给出PPT展示,证明网易的侵权行为,网易则请出专家指出腾讯的常识性错误。双方就技术上是否侵权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并展开深入的技术分析和探讨,在这一问一答中,同学们闻到浓烈的火药味,同时也对双方律师和代理人员的理智与逻辑深感佩服。相比于我们平日里见到的民事纠纷,法庭的观点陈述则更加地规范,以完全的法制代替情绪的人治。
满满收获,殷殷祝愿。一次休庭期间,我支部成员还就案情的关键点和腾讯公司代理人进行了交流。晨兴至日落,庭审持续到晚上六点仍无定论,一天的紧张气氛在审判长再次敲下法槌时得到缓和。至活动结束,有旁听代表深有感触地说:“去年11月腾讯便向武汉中院拿出300万保证金申请了‘诉前禁令’,将涉案歌曲禁播,这种少见的‘诉前禁令’背后是腾讯网易两大巨头在移动音乐上的争夺硝烟。通过招募令了解到旁听的消息后,我决定过来深入了解一下案情,同时学习一下庭审的具体程序和规范。腾讯状告网易是国内比较典型的知识产权纠纷案,和我们的专业相关度也比较高,在这个案件中我看到了国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希望,看到了国家贯彻法治精神的决心,也增强了自己的法治意识。我觉得这个活动对于大学生普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希望可以得到推广,影响更多的人参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