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黄轲)10月22日下午,第六十八次学术讲座、第四届张培刚经济学纪念讲座于经济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著名法律经济学家、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熊秉元与到场师生共同分享了法律中的经济学。
熊秉元通过法律案例讨论,描绘出法律中的经济学逻辑。熊秉元通过分析马戏团老虎市区伤人,究竟错在谁——这个被称为“美女与野兽”的案例,提出了法理中体现经济学思维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最小防范成本”,即应由防范危险发生的成本最小一方负主要责任。与此对比,他分享了情形相近的英国马路工人案件和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
为进一步深入辨析法理中的经济学逻辑,熊秉元就之前网络上十分热门的话题案例——“同命同价”: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被撞死的两个人一个工资每月2500元,一个每月30000元,赔偿金额是否应该不同展开了讨论。熊秉元通过确立社会福利函数的功利主义形式,指出法律在一定程度上的作用是“尽快排除社会的不幸事件”而非创造混乱,所以支持同命不同价的观点。
熊秉元进而表示,为了更好、更明确地解释一些法律条款,运用经济学思维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如罗马法条明文规定,掉到邻居家的果实属于邻居所有,这个规定如果仅从法律角度是很难确切理解的,但通过经济行为的结果来分析可以得到:一、过去捡侵犯别人隐私,还可能损坏邻居的物品;二、如果主人不来捡,那么邻居对于地上的果实无法处置会平添烦恼;三、如果邻居也种了果树,则根本无法区分地上果实的归属;四、如果果实掉到邻居家还归主人所有那么主人就失去了修剪果树的动力,于是就可以明确的得出和罗马法条一致的结论。
最后,熊秉元还指出在法律中认为看似不公平的判决从经济学的逻辑中也能为其提供真正的公平性的解答。比如美国一家企业按揭购物违约后采取全部回收的政策,全部回收是指如果消费者不能还款企业就回收合同中所有商品,包括已经完全还款的商品。熊秉元从经济学的逻辑出发,得出对企业来说全部回收政策是将已还款的商品作为抵押品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从而可以使得按揭条款放松、利息降低,总体来说反而对使用按揭的低收入消费者有利的结论。
在此次讲座中,熊秉元运用了大量的案例,结合经济学的分析向我们形象的展示了法理的经济学逻辑。熊秉元表示,要做到理性完整的在法律中运用经济学的逻辑一定要做到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条。同时,他也表示要学会让证据说话,而避免“用荷尔蒙说话”。在提及法律的作用时,熊秉元强调,“法律的功能未必是追求公平正义,而是解决价值冲突”。在今后法律的发展问题上,熊秉元认为,“法律过去的功能虽然是除弊,但今后必将向兴利转变。”
讲座最后,熊秉元向经济学院图书馆捐赠了自己的著作,经济学院副院长欧阳红兵代表经济学院接受了捐赠。
此次讲座由副院长欧阳红兵主持,经济学院师生共300多名参与了此次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