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校学籍[2014]47号第二十七条,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时间两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予以退学。
经济学院201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郑xx(学号D201277866)、赵x(学号D201277880)、1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刘xx(学号D201377874)2018年秋季无正当理由未注册,在通知了本学期注册延长时间后仍未进行学籍注册。
经济学院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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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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