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17年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本次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职员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校人[2017]24号)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时间安排
1、2018年3月30日前,申报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按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本单位职员聘任组。各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报送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2018年4月30日前,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的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
3、2018年5月30日前,学校组织完成六级职员、五级职员的评议和聘任工作。(公示及处理申诉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的表格材料
1、申请人提交《华中科技大学职员聘任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提交学历学位证明及满足相关条件的佐证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完毕后归还本人)。
3、单位提交《职员申报情况一览表》(原件1份)。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各单位严格掌握聘任条件,按规定的程序做好职员聘任和推荐工作。
2、由于五级、六级职员空岗有限,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五级职员的人员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六级职员的人数为符合相应申报条件人数的一半,推荐办法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计算任职年限、年龄、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四、三所附属医院的职员空岗聘任工作按照本通知执行。其空缺岗位另行核定。
五、本通知由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时,以本通知为准。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二0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