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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16-08-25 16:55:09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学校将启动2016年度“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全职来校工作满一年以上;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青年拔尖人才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单位按照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每个单位限报1人,对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3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选需准备的材料

1.申报书一式1份,通过申报客户端填写。自然科学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人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所在院系在申报书“工作单位意见”处明确推荐意见,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按照工作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待学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后,候选人再按照《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整理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二)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书面报告一份,主要包括院系遴选程序、候选人排序、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内容,单位负责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8月31号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南三楼52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由于教育部正式通知尚未下达,具体申报要求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婧婧 刘伟

联系方式:87556046、87559204liujingjing@hust.edu.cn

附件:

1.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客户端

3.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

4.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模板)

5.任职证明(模板)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

2016年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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