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发〔2011〕58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教师分类管理,不断完善分类评价和激励机制,稳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激发教师队伍活力和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决定,请各有关单位开展专任教师2012年至2015年聘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在册专任教师(在首聘期内的新进专任教师按首聘期合同进行考核,不在本次考核范围之内)。
二、考核年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与学校签订相关合同的以合同为准)。
三、考核内容:根据各院系制定的各类教师岗位职责(与学校签订了聘期合同的以合同为准),重点考核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基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等情况。
(一)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教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1)。
(二)院系考核并报送考核结果。院系组织对教师进行考核并决定考核等级,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1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liulitj@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