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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 人事】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21-11-11 17:16:56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学校拟开展2021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合同到期、第二聘期合同到期以及延聘合同到期教职工(合同终止日期在20211231及以前的)。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首聘期考核以聘期合同为依据,对受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和公益服务等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工作业绩考核严格对照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来执行。

三、考核时间

20211119日前:各单位提交考核方案。各单位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包括考核对象、考核程序、考核小组组成、时间安排等,报人事处备案。

20211224日前:各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按时完成考核,并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四、考核程序

1.个人填报材料。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对照聘期目标任务,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展示。单位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公开场合进行展示,时间不少于5天。

3.单位组织考核及公示。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组。各院系所考核组成员为9-1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各单位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考核组根据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投票决定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报送学校审批。各单位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及相关材料。①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单位填写,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提供);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书复印件(延聘人员还需提供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一聘期到期、一聘期延聘到期考核合格续聘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课表、项目通知单、论文等复印件)。以上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学校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

五、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

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暂行办法》(校人〔201949号)执行。

、有关说明

1.首聘期包括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两个阶段。拟考核人员统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按人员类别填写。

2. 提前完成聘期合同目标任务的,可至多提前一年申请考核。

3. 确因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聘期考核的,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并由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考核。

4.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按照既定程序来开展;非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前,需进行民意测评;人才派遣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及时完成合同续签事宜。

5. 拟考核人员成果统计,截止至聘期合同终止之日。

6.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润博       联系电话:87543610

 箱:2017220100@hust.edu.cn


附件:首聘期考核附件


事 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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